我和影姗说,时不我与。2007年,我们要把自己嫁掉。
About me……
彼时,我从T城来到B城,住在公司安排的单身宿舍。B城,影姗称之为人间天堂。
上下班之余,我奔忙于大大小小的单身派对和相亲活动。此前从未想过,将自己嫁掉会成为如此紧迫的难题。周围的朋友纷纷尘埃落定,某某找了个高学历高智商的成功人士,某某又嫁了个有钱有势有老爸的金饭碗。而我出师不利,屡受重创。
人若孜孜以求一件事,总会有成功的可能。上天最终安排了个林浩城给我,此人车房俱备,经营一家小小的贸易公司,美中不足的是年龄稍大。
第三次约会之后,我便迫不及待地把林浩城向影姗做了汇报,其间不乏加油添醋,夸大事实的成分。
影姗颇为冷静地听我汇报完战果,始终保持签证官般的严肃表情,你们去开过房了吗?
我说,没有。
他有带你去他家的意思吗?
我说,没有。
他能帮你还信用卡帐吗?
我说,不知道。
那你找个老头子回来做什么?
影姗的一连串问题,彻底将我击溃,我满心欢喜地来找她,又灰头土脸地被她打败。影姗媚骨天生,顾盼生辉,她那些“艳史”使她在感情方面玲珑剔透,洞察秋毫。她总结陈词:林浩城四十多岁了还在相亲,不是有毛病就是穷光蛋。
此刻,我躺在影姗的床上,她一边展示新买的LaClover睡衣,一边痛斥我有眼无珠,胸大无脑。她说林浩城肯定不是什么好鸟,属于打肿了脸充胖子时刻准备诱骗良家妇女那一型。其实我心里并不这样以为,其一,林浩城至今还未骗过我,其二,我并不是什么良家妇女。
对于智慧女神的质疑,我并没有予以反击。我和林浩城约会三次,均是在一般档次的餐馆儿,饭后各自散去。依依不舍之情倒是有的,却从未有想要更进一步的迹象。
但我还是不相信林浩城会如此不堪。那么多次相亲无果几乎消磨掉了我最后的一丁点儿自信,再说这年头不靠谱的男人太多了,好不容易遇上一个稍微靠谱的,还不得小心翼翼,好生供着么。
林浩城的迟钝也许出于商人惯有的谨慎,可是我却没有太多的时间这样僵持下去,万一真是踩到狗屎,也好尽快甩掉,擦干净鞋底奔赴下一个战场。
几天后,我给林浩城打了个电话,告诉他我早就厌透了集体宿舍里混日子,想要换换环境,让他帮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公寓可以租住。这一次,林浩城没有让我失望,半小时后,他发来短信说,他有间客房一直空着,如不怕羊入虎口,可以搬去同住。
翌日,我收拾了全部的行李,奔赴林浩城的公寓,六只大纸箱外加四个行李袋塞满了他的黑色别克。待他把所有东西搬上四楼,早已面红耳赤大汗淋漓,我突然想起影姗把林浩城叫做“老头子”,不禁感到一丝悲凉。
林浩城的家,三室一厅一百多平,加之地处黄金地段,粗略算一下也要百十来万。
女人到了某个年纪,择偶标准会自动变成嫁一种生活,而不是嫁一个爱人。人都是贱骨头,年轻貌美时选择良多,会挑花眼,等到嫁人变成迫在眉睫,便觉得有个屋顶再有个伴就是好的。
为了展示女人应有的体贴,我让林浩城先去休息,摆出一副女主人的架势,钻进厨房准备晚饭。林浩城坚持不让我动手,他叫了外卖,开了一瓶红酒。
带回家,再灌醉,好一个如意算盘。可惜林浩城还是低估了我,几杯红酒下肚,我还只是有点微醺,而林浩城已渐入佳境,浑然忘我。
他先是带我参观了整个公寓,并且事无巨细地展示每一处装饰,他时而得意,时而又怅然。
林浩城喝完大半瓶红酒,心扉就敞了开来。我却惊慌地发现,处心积虑炮制的机会,只是让自己变成了一个可以倾诉心声的对象。这间房子的每个角落,都潜藏着另一个女人的蛛丝马迹:从泰国买回来的花瓶、土耳其产的挂毯,就连马桶边上的纸篓都曾是她精心挑选的东西。
他说,这间公寓是他和前度女友准备的婚房,而那个让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,却在五年前离他而去,踏上了异国的土地,从此音信全无。
他说,曾经想过卖掉房子离开城市,却始终没能下定决心,他仍然幻想某一天,那个女人突然出现在门口,给他一个surprise外加一个无比浪漫的拥抱。
谈及那个女人,林浩城声音哽咽,神情脆弱,俨然一个纯真无比的孩童模样。
我的四肢麻木,酒意全无。同他一起回忆前度女友长达一个多小时之后,我终于忍无可忍,把他丢到厕所里去呕吐。他如此执着于回忆,我何苦执着于他?
在林浩城公寓楼下,我打电话给影姗说,娘娘回宫,速来接驾。
about her……
影姗在2007年的秋天邂逅了一个英国男人,他叫Joe,我们都叫他乔。
在她外国同事的婚礼上,两人擦肩而过,影姗把一杯鸡尾酒洒在了他的CK西装上,她连声说着sorry,当然是出于蓄意。乔大显绅士风度,蓝眼睛里未有半点不悦。
在PUB里,他拿出他母亲的照片给我们看,那是一张老照片,里面的女人柔媚清雅,着一身淡蓝旗袍,典型的江南婉约派。他说,她是苏州人。受母亲的影响,他说一口流利的汉语。
只用了半个小时,影姗就对他了若指掌。他三十四岁,律师,通晓三国语言,少年丧父,与他的母亲住在伦敦近郊的一幢别墅里。
在他们眉来眼去,绵绵细语之际,我识趣地借机遁逃了。
那天晚上,他们从PUB里出来,去了乔下榻的锦江饭店。他们对饮了两杯VSOP,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,第一出戏就散场了。
我明知故问地对影姗说,你怎么不跟他上床?
影姗一脸狐媚地靠在我的肩膀上说,你看本小姐是那么轻浮的人吗?
我说,你不轻浮,你很闷骚。
我心里确切地知道,影姗是不会跟这么一个看上去很优秀的男人第一次见面就上床的,除非她只是想一夜风流。她跟我说过,对于优秀的男人,你攻势越烈,他就逃得越快。
这场后来被我形容为中英之战的感情攻坚,以影姗的胜利而告一段落。在一个晴朗的秋日午后,她向我报捷。她幸福地眯着眼,跟我说,他向我求婚了。
这时,距他们初次相遇,一个月零三天。
求婚是在Friday’s里进行的,就像电影里的桥段一样,单膝跪地的异国男人,价值不菲的钻石戒指,再加上旁观者祝福的掌声。一瞬间,影姗就被攻陷了。哦不,是她胜利了。
我无比羡慕影姗的战斗力,我更无比羡慕影姗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,cartier。那是我们这个年纪梦寐以求的圣物。
半个月后,影姗跟乔横跨半个地球,去了伦敦。在机场,她拥抱了我说,我会穿着旗袍跟他结婚。你要加油。
这段在秋天诞生并迅速成熟的感情,像是一个传奇。我说,你这个重色轻友,无比狠心的家伙,我祝你幸福吧。
要知道,幸福永远都看似简单。
一个多月,影姗音信全无,我与她断绝了联系。
某天,同样在B城的机场,影姗让我前去接驾。
一路上,牢骚使她喋喋不休。
影姗说,你知道吗?那个苏州老太婆满腔的敌意,看我就像是对待阶级敌人,好像我是要谋夺家产似的。
你知道吗?我要嫁的是这个男人,不是嫁给他妈。她管这么多干嘛?
你知道吗?那老太婆让我给他们家生三个孩子。英国也不讲究个计划生育,生一个孩子会老十岁的,三个,不如让我去死。
你知道吗?最可气的是这个男人,软骨头,就听那老太婆的,完全失去了立场。
……
一言以蔽之,影姗和乔这段异国婚姻还未修成正果,中国式的婆媳大战已经提前开始了。在这场战争中,苏州老太婆占据了绝对的优势,天时地利人和,影姗一败涂地。
她仓皇地逃了回来。那一段时间,我陪着她,排解心中郁闷。
在MSN上,她和乔还时常遇到。这种相遇对她来说,如同在伤口上撒盐。某天,B城零星小雪,我看见影姗在MSN里敲了一行字:乔,冬天来了,秋天的事过去了。Farewell。
about us……
隆冬,在B城的租屋,我和影姗盖着毛毯,喝威士忌取暖。这一年过去了,我们还是未能将自己嫁掉。我们只想找一个可以依托后半生的男人。他稍微有点钱,对我们好一些。只此两点,我问影姗,我们的要求苛刻吗?她摇头。
既然,我们的要求并不苛刻,那么,良人在哪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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